劳动合同是否一定要签收?签收劳动合同还能申请仲裁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3 18:14:47 46223

劳动合同签收手续是职工拿到劳动合同后签字确认后交给单位的过程。劳动合同发放时需请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签收表》,并对签收劳动合同的签收者进行统计、建立名册。

网友咨询:

我与单位2008年08月21日签订了劳动合同,当时签订合同时,合同上有很多空白,单位只要求本人民在合同上签字就行,关于空白的地方以后再补充。我签订好劳动合同以后,单位马上又我签字的劳动合同都收交了上去,直到我一再要求,单位于2010年4月份才把合同交到我手中,接近一年半的时间,但这时,合同上有多空白地的方都用钢笔填满了,有很多无理的附件,我无法认同,与单位领导理论了几次。当时我领取合时,单位要求我签了一份签收单。

请问领取合同时一定要签字吗?有没在什么规定。对仲裁有没有好处?

陕西萃泽律师事务所陈默律师解答:

你最好不要在领取单个签。你签字了不就说明你确认了那个不平等的附件了?

你的情况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确认这个合同是无效,因为钢笔填满的条款是单位自己做的,你没有在确认。一般情况下,在合同文本上修改时要当事人在上面按手印的,你没有按,就说明你没有确认。这些条款都是无效的。

陈默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又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实践中,往往会出现单位提供空白劳动合同、签订合同不给员工合同文本的情况,少数员工也有不承认收到合同的情况,因而引发劳动争议。这样影响到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加了仲裁成本。为此,有些单位开始重视劳动合同的发放与管理,实行劳动合同签收制度。

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签收,加强了劳动合同的管理。

陈默律师,陕西西安人,法学硕士,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处理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等法律业务。陈默律师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极大地维护了嫌疑人、委托人及客户的权利。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