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时效过了还可以申请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3 18:09:13 27672

中国的劳动者数量众多,因此劳动纠纷数量也不少。现在很多劳动者的法律意识都比较好,知道通过诉讼或者劳动仲裁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过了劳动诉讼时效怎么办时效过了还可以申请吗

网友咨询:一个朋友,他现在和他的公司因为劳动合同发生了纠纷,一直持续僵持着,对于这件事情,她想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她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劳动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过了时效怎么处理?

河北友高律师事务所刘建录律师解答:

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规定: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

对于过了仲裁时效是否能申请:需要分析具体情况,如果没有时效中断事由的,仲裁时效经过,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仲裁申请。

刘建录律师解析:

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这一程序,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纠纷的处理专业性较强,由一些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来处理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已经失效)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根据上述规定,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

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

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

从事法律服务多年经验丰富,擅长处理劳动工伤、婚姻继承、交通事故及各种债务纠纷,并曾为企业从事法律顾问工作。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