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晋级后,职工能否要求公司再次进行赔偿?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3 17:23:55 11142

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尽管单位与劳动者虽已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但依据法律规定,身患职业病的职工离职后仍可享受工伤待遇。

万加宝自2013年3月入职大石桥市聚源矿业有限公司,岗位为凿岩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聚源公司也未为万加宝缴纳工伤保险。2017年7月2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尘肺病康复中心诊断万加宝为矽肺病。

2018年3月14日,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诊断万加宝为贰期尘肺。2018年11月20日,大石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万加宝为工伤,2019年8月13日,营口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万加宝鉴定为四级伤残。万加宝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向大石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聚源公司一次性支付万加宝工伤待遇206000元。由于万加宝的病情不断发展,2021年3月27日,经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门诊部诊断为矽肺叁期。2021年6月1日,经营口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万加宝为二级伤残。万加宝能否要求公司再次进行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由此可知,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是工伤职工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

虽然,万加宝与聚源公司已于2019年达成仲裁调解书,但该调解书是基于万加宝四级伤残进行的赔偿,赔偿的数额根本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

聚源公司应向万加宝支付晋级后工伤待遇差额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并每月向万加宝支付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段凯律师,男,2005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院,2010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郑州某高校法学专业副教授。

延伸阅读
  • 离职后还可以劳动仲裁吗?

    很多小伙伴在职期间可能不懂,在离职之后才听到别人告诉自己公司的行为侵害了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于是想去劳动仲裁。想到这里,...

  • 没有签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当下经济高速发展,用工形式多样,经常会出现实际工作但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有的人觉得签不签合同都不影响工作,但员工...

  • 辞退n+1补偿是什么意思?

    生活中的离职在法律上主要分为以下几种形式:协商一致离职、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事实...

  • 单位不交社保是否可以马上辞职?

    无论是单位,还是劳动者,在职期间对于社保问题,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按时参保缴费,这样各项社保待遇才不会受到影响。

  •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随便便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 建筑工地工人受伤了如何赔偿?

    随着我国房地产和建筑工程行业的迅猛发展,大量农村劳务力涌入城市,成为建筑工人。为我国的城市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与之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