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应该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劳动纠纷

2023-03-13 17:13:07 41756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重要的手段,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就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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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应该怎么进行劳动仲裁

四川酒都律师事务所申伟律师解答: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重要的手段,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就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3、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4、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

四川酒都律师事务所申伟律师解析: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重要的手段,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一致的,劳动者就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准备、仲裁审理。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以下几种: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申伟律师简介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本人通关司法考试取得A证,愿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您排忧解难,防范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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