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是否有精神赔偿金?精神赔偿金需要考虑什么因素?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交通事故

2023-02-23 10:58:41 24082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时,应考虑受害人的请求、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加害人的过错程度、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机动车交通事故致受害人死亡或其他严重损害的情形下,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就因此遭受的精神损害请求赔偿。机动车所有人与驾驶人是同一人,责任主体自是不言而喻。但是,当雇员履职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受害人人身权益严重损害时,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范围,则由于驾驶人已因交通肇事行为被判处刑罚而变得复杂。

我老公开出租车和一学生相撞。当时前方是一没有红绿灯和限速标志的路口,右侧是一未按公交站点停车的公交车,站点在右后方,由于公交车阻挡了视线,所以一学生从公交车前方窜出时直接撞到出租车右侧翅膀上,挡风玻璃坏了,学生倒地的时候脚内踝骨粉碎性骨折。当时报交警,交警队出现场,没有刹车印。现一个月过去了,交警队打电话说交通责任判定书这几天就下来,主次责任,我们主要责任。

当时我老公的车刚起车,车速应该在20公里以内,而且在辅助车道上行驶,那个学生是和他的同学打闹时突然冲出的,这种情况我们也要负主要责任吗。这个学生他妈妈还想要精神损失费,我们也要赔吗?

1.现在的法律是保护行人的,即使你一点过错都没有,只要和他发生事故至少也要承担10%的责任,除非能证明他是故意的。再说,当时都没有刹车印,这点证明你们有过失,至于具体怎么划分,由交警去处理了

2.精神损害赔偿我看是要不到的,伤到脚的情况不符合法定要求,除非因此而残疾,并且精神受到伤害...他们是可以主张的,但是法官一般不会判这个点,理由是于法无据

1、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以下因素:

(1)受害人的请求。即只有受害人正式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才对此予以审理和裁判。受害人或者相关人员未提出此诉讼请求,法院当然不能自动作出处理。

(2)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应考虑加害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2、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经济能力强者可以考虑多赔偿,反之少赔。衡量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应考虑其实际收人与供养人数的多少,包括其父母、子女及其他应当赡养的家庭成员,如果超出其经济能力,使判决得不到实际履行,亦无实际意义。

:精神损害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损害。它具有非财产性、存在的独立性、存在的单一性等特点。精神损害赔偿对于侵权行为人而言具有惩罚性,而对受害人而言具有填补性和抚慰性,它本质上是通过金钱赔偿,使受害人精神上、心理上得到安抚。简单的说就好比近来的“7.23”动车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部分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精神损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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