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 变造保险标志是否违法?这种情况又该如何处理?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交通事故

2023-02-23 10:58:23 33609

机动车辆保险即“车险”,是以机动车辆本身及其第三者责任等为保险标志的一种运输工具保险。说到保险,保险的种类很多,大部分新手对于保险的认知就是在遇到事故时可以让保险来理赔,其实大部分的意思是这样,但是不是每项都是可以直接赔偿的,里面也是有道道的。在我国是要求交强险的,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是必须要买的,这个必须买!

什么是机动车强制保险?保险标志是什么样子的?交强险又是什么意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后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是登记制度和机动车管理中重要的内容,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会扰乱机动车辆管理秩序,带来严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被扣留机动车的处理,2004年国务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被扣留的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30日内没有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没有补办相应手续,或者不前来接受处理,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前来接受处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非法拼装的机动车予以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标志不要玩图伪造变造,按期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不仅可以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也是对驾驶人自身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表现,切勿心存侥幸心理伪造证件,骗人骗己,否则不是受到巨额罚款就是车毁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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