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签字是否可再申请复议?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交通事故

2023-02-23 10:44:22 21686

发生交通事故后,假如对责任比例有异议,又涉及诉讼的,可以在庭审时当庭提出异议。事故认定书只是法院认定事实和判定责任的其中一个依据,不一定非采信不可的,可在诉讼中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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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交通事故交警进行责任认定双方签字后是否可以再申请复议? 轿车从南向北行驶,公交车在公交车道由西向东行驶,在交叉口处轿车向西转行。在两于交叉口汇车时公交车由于躲避行人造车司机注意力影响撞到轿车车左后尾处。二车责任该如何判定?现在交警判轿车全责是否有问题?

四川什度律师事务所余长江律师解答:

不可以。责任双方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有异议时提交复核申请,双方签字就表示没有异议,不服并且未签字才可以申请复核。

余长江律师解析: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如下:

1、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2、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持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曾在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四川谦亨律师事务所执业,现执业于四川什度律师事务所,执业四年以来,独立承办民商事案件五百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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