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未年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交通事故

2023-02-23 10:43:22 7996

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虽未按时进行年检,但该行为仅属行政管理的范畴,且事故发生后该车辆进行了年检并且检验合格,故保险公司以被保险车辆未按时办理车辆年检手续为由主张不承担商业三者险的赔偿责任,不应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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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未年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重庆渝正律师事务所胡书明律师解答:

驾驶未年检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要负全责。且机动车到期未年检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的。

胡书明律师解析:

《合同法》第39条第1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保险合同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因为所有的保险条款都是保险公司事先拟定好的,投保人不能也无法与之协商。

因此,为了保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保险法》第17条第2款明确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6条均是规定车辆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未明确规定未年检车辆严禁上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5条还规定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可以补办相应手续,因此,上述相关规定应属效力性规范。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未按时年检,但事故发生后该车辆进行了年检并且检验合格。保险公司以被保险车辆未按时办理车辆年检手续为由主张其在商业三者险内免责,不能成立。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渝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重庆市律协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专委会委员,重庆交通广播《身边说法》嘉宾律师。擅长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公司法务、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以及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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