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借给别人后肇事逃逸被扣车,原车主要承担责任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交通事故

2023-02-23 10:41:30 33686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那么,车借给别人后肇事逃逸被扣车原车主要承担责任吗

车主和借车人是属于亲戚关系。借车人有驾驶证,当时借车时没有喝酒。借车人在自己开车行驶中,逆行当中撞人,被撞人家属要求赔偿,但是借车人没有足够的资产,随后被撞人的家属又向法律起诉要求车主赔偿。请问,车主要负法律责任吗?需要赔偿吗?

借车肇事逃逸扣车车主是否承担责任要看车主是否存在过错,不存在过错的,不需要承担责任。

但是判定车主“无过错”需要满足以下几点:

1、借车人须拥有合法驾照,并且未过期、吊销。

2、借车人所借车辆须是其驾照的准驾车型。

3、借车人不得在驾驶时存在饮酒、吸毒等法律禁止行为。

4、借车人无肇事逃逸等行为。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在借车的情况下,属于车主和使用人不一致的一种情形。这种情况发生交通事故,最高法院先后在两个司法解释和一个函复中作出了说明。

《最高人民法院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即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但是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行为,违反有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应受其规定的调整。

车借给别人后肇事逃逸的情况下车主一般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如果车主在借车的时候就知道当事人根本就没有驾驶证,或者在当事人喝完酒的情况下还把车借给了对方,类似于这种情况,车主对借车人肇事逃逸的这种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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