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无牌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交通事故

2023-02-23 10:27:49 29651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2月3日5时40分,周某驾驶无牌照福田牌压缩式垃圾车,沿朝锦线由南向北行驶到152公里+600米(凌海市铁北加油站北侧)时,在左侧沥青路面行驶,发现对面来车,向右侧砂石路面躲行过程中,未注意瞭望,与由北向南在沥青路面和砂石路面中间行走的被害刘某1东相撞,造刘某1东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认定:周某承担此事故主要责任。周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周某驾驶无牌照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周某于案发后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周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判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任何人不得强迫、指使、纵容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深圳大学法学毕业......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