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货车撞墙,造成人员伤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交通事故

2023-02-23 10:27:39 9078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经常听到交通事故,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撞到护栏、路墩或其它障碍物导致车辆受损,为单方交通事故

6月24日5时17分,宋某驾驶牌号为×××的福田牌轻型栏板货车载着杨某11,由宕昌沿兰海高速往武都方向行驶,行驶至兰海高速上行线330km+10m处隧道内时,车辆碰撞到隧道内右侧紧急停车带墙体,造成驾驶人宋某受伤、乘车人杨某11死亡、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经宕昌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11生前因交通事故致重型颅脑损伤、创伤性休克、闭合性胸腹部损伤死亡。经宕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宋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11不承担本起事故的责任。宋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并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对宋某应予惩处。鉴于其案发后赔偿了被害人的部分经济损失,归案后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故对其可从轻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邓丽军,硕士研究生,主要执业领域包括企业法律顾问、行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及民商事诉讼等法律事务。对集体资产管理、住宅房屋腾退、各类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与继承、劳动用工等法律业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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