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货车与电动车相撞,应受到怎样的处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交通事故

2023-02-23 10:27:36 33959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王义武于9月13日10时40分许,驾驶×××号重型自卸货车,沿镇赉县镇赉镇新兴北街由北向南行驶至镇赉县大地北粮有限公司(一粮库)门前路段右转弯行驶时,与由许某2驾驶的由北向南行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损坏、许某2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此次事故王义武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许某2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王义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王义武驾驶制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规定的机动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

案发后,王义武在原地等待让其亲属打电话报警,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王义武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和解协议,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依法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经社区调查评估可以对其适用缓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十六条,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从业12年办理了上千件诉讼案件,胜诉率高,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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