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是什么?离婚案件必须进行调解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16:41 31186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民事案件审判中的调解,有利于当事人互相谅解,自愿协商解决纠纷,减少执行中的困难。按照上述规定,一般民事案件的调解实行当事人自愿原则,具有选择性;依照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就赋予审理离婚案件的调解以强制性,即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程序要件。这种规定源于离婚案件的身份关系属性,服务于实行离婚自由、正确化解矛盾、保证家庭关系稳定、加强安定闭结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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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妻在离婚之前借别人的钱,前妻与债主打的借条和调解书上都没有我的签字,法院却冻结了我的工资,请问我该怎么办?

可以提出查封异议等,前妻在离婚之前借别人的钱,如律师能为您证明该债务您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不须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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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

调解书的效力主要表现为:

1、终结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生效后,说明人民法院最终从法律上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纠纷,结束了诉讼程序。法院调解结果,不经审判监督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变更或作出与原调解相抵触的裁判。

2、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得再行起诉,但是调解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撤诉的离婚案件等几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件除外。

3、当事人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诉或上诉人民法院非经法定程序也不得撤销调解书和改变调解书的内容。

4、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生效调解书,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当事人不能以经过调解解决的同一事实和理由,对另一方再行起诉;

2.调解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当事人不得上诉;

3.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书送达后,如发现确有错误,当事人可以申诉,人民法院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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