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的忠诚协议指的是什么?效力应如何界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16:23 43124

夫妻“忠诚协议”并非法律上的专业术语,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规定,学理上及司法实践中对“忠诚协议”也有不同的认识和界定。一般来说,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所达成规定夫妻双方忠实义务及违约后果的协议,如违反该协议,过错方将在经济上对无过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放弃部分或全部财产,现实中还有以保证书、承诺书、“空床费”等形式存在。

因男方出轨多年,我想立一份以后的夫妻忠诚协议,认一方有背叛婚姻事实,离婚时财产归子女,,背叛婚姻者无权居住其共同购买房屋,相反者可以有居住权,请问是否有效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有效,但是如果一方以后反悔,你起诉到法院不会支持。

从我国的相关立法来看,夫妻的忠实义务已为婚姻法所涵盖,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纳入法律。同时,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该条的目的在于对配偶权侵害的,受害者在离婚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虽只列举了四项离婚损害赔偿情形,但可通过法律解释的方法,对违反“忠诚协议”的赔偿提供参考。然而关于“忠诚协议”,你一定有许多不知道的地方,其中主要由3大点:“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婚姻法》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条 当事人仅以婚姻法第四条为依据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夫妻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最本质的要求,是关系到婚姻关系是否稳定的关键。然而法律对于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一方如何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未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忠诚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是个待定的问题,现实中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如何约定才可得到法院的支持呢,首先,避免出现“不得离婚、必须离婚、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等涉及特定人身关系的约定,否则将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主张离婚,只能是单方权利。夫妻之间“不得离婚”、“必须离婚”等约定,因违反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同时,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对子女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夫妻双方事先通过忠诚协议约定或承诺“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可能损害到子女的合法权益,并以此排除或者否定了司法监督权和裁判权,该约定显然无效。其次,赔偿条款要符合对方的经济能力。

在“忠诚协议”中,很多人觉得,要求丈夫或妻子在出轨后给予经济赔偿,约定的数额越高越有威慑作用,万一丈夫或妻子出轨,得到赔偿也越多。当事人在“忠诚协议”中约定的违约金往往过高,法官在判决时会考虑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因为如果直接按照该协议判令违约方承担约定的给付数额,很可能造成违约方生活困难,以及导致财产分割显失公平,即使判决了也很难执行,只会引发或者激化矛盾。因此,“忠诚协议“如果约定的数额明显畸高,法院会酌情裁减。最后,需有足够证据支撑获得赔偿才有保证。夫妻双方的“忠诚协议”,约定了符合一方经济能力的赔偿数额,去法院起诉对方时,还要有能够证明一方违反“忠诚协议”的确实证据如证明丈夫或妻子出轨的事实。有些一方当事人会遇到这样的情形,起诉之前丈夫或妻子承认出轨,法院庭审时却全盘否认。判决时,法官以证据为基础,如果单凭一方曾经承认或者道听途说,即使有协议也无法得到赔偿。起诉前,起诉方应该注意收集证据,或者让对方写下承认出轨的书面资料,才能让忠诚协议发挥作用。

婚姻是家庭和睦的基础,而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基础。不可否认,签订“忠诚协议”的大部分夫妻的初衷均是希望婚姻关系长久稳定,互相忠实、尊重,所以才往往会通过签订所谓的忠诚协议或者净身出户协议等来约束双方。但本该靠爱与信任搭建起来的忠诚仅用“忠诚协议”去维护婚姻,显然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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