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要注意什么问题?如何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13:28 28926

采用夫妻约定财产制,也就是说,夫妻财产并非全部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夫妻除另有约定外,既有共同所有的财产,也有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夫妻财产约定要注意什么问题?如何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

父亲与继母结婚两年后去世,单位所发的抚恤金、丧葬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还是做为遗产进行分割?(子女已成人,不需要抚养,没有需要赡养的老人)住房公积金呢?也否也分婚前婚后部分?

婚姻期间的公积金属于共同财产。之前的属于他的个人财产,抚恤金,丧葬费之类的不属于共同财产,也不属于遗产。但是参考遗产的进行分配。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就是说法律允许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对婚前、婚后的财产关系或某项财产收入做法定财产之外的约定,即将婚前或婚后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或所得约定为某一方所有。具体而言,如何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应注意什么问题?下文作出介绍。

(1)约定的时间。法律没有作出任何限制性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约定。

(2)约定的范围。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也可以对双方的婚前财产作出约定。但不得对国家、集体、他人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

(3)约定的内容。双方既可以约定双方的财产归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既可以约定双方财产中的一部分为双方共同所有,一部分归各自所有,也可以约定一方财产的一部分归另一方所有。

(4)约定的方式。夫妻财产约定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采用口头形式约定,双方均无争议的,应认定有效。

(5)约定的优先力。婚姻法第19条规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这表明夫妻对财产的特别约定是具有优先力的。

(6)约定的约束力。①对当事人的约束。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②对第三人的约束。当第三人知道约定的内容时,对第三人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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