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分居孩子抚养问题如何解决?孩子能否向未抚养的一方主张抚养费?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13:13 12423
网友咨询: 王易军系王洋与刘丽的婚生子。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在王易军出生之前王洋与刘丽已经分居生活。王易军自出生起一直随刘丽生活,王洋没有支付过抚养费,也没有与刘丽共同生活。请问王易军能否向其父亲王洋主张抚养费呢?(以上人物姓名均为化名)董建春律师解答:

这个是当然可以的。因为王易军是王洋与刘丽的婚生子,虽然他们已经分居但是他们作为亲生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不能免除的,不管他是否与孩子一起生活,他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所以说王易军可以找亲生父亲王洋主张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一方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子女可要求一方的父母支付相应的费用,该方父母支付的抚养费用应当至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随着子女年龄的增长,如果抚养费不够维持相应生活或者教育医疗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变更抚养费,向对方进行主张。

婚生子有权向其父亲主张抚养费,无论父母双方是生活在一起还是分居,这都不影响作为父亲给付子女的抚养费,而且抚养费可以按照其父亲月工资月收入的百分之三十来主张,这是由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如果王易军尚未成年,可以由他的母亲刘丽以王易军的名义进行主张。

可以主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3第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庭应以支持。所以王易军是可以向其父王洋主张抚养费的。

王易军虽然和他的父亲王洋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但是既然作为王洋和刘丽的婚生子,王洋的抚养义务不因为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而免除,因此在王易军成年之前,其父亲王洋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也就是说向王易军支付抚养费用。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