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债务怎么承担?离婚怎么处理对方突然出现的债务?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13:06 7075

离婚案件中,如果对于借贷关系的存在,夫妻双方不表异议,则可以直接予以认定。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借贷关系是否存在有较大的争议,对于夫妻任何一方提交的证据,如果人民法院简单地以一般借贷纠纷的债务认定标准予以认定债务,那是不适当的。

但是,如果债务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某一债务系离婚当事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要求夫妻共同偿还,那么,人民法院以一般借贷纠纷的债务认定标准认定债务的真实存在,那是合适的。但是这一真实存在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超越了一般借贷关系的范围,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我们夫妻打算离婚了,之前我们各有外债,有夫妻债务纠纷怎么办?

对方借钱没有用于生活,可以对此不承担责任,再说现在你也没有钱,银行对你也没有什么办法,就是起诉你,对方胜诉,法院也不会强制执行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共同债务,一般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即使夫妻离婚后对债务的偿还有约定比例,但是对债权人而言,他有权找夫妻任何一方要求归还债务。但是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的夫妻一方归还,不能要求夫妻共同承担债务: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比如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借款协议中明确约定由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视为债权人放弃要求债务人和其配偶共同偿还的权利。但是如果书面协议中的债务人的署名只有债务人一人,而协议中并没有明确约定债务人一人单独承担债务履行责任的,还是由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承担债务。

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

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三人的这种明知应当是由债务人夫妇来举证。

3、婚前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该夫妻的婚后生活的,比如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有房屋的购买、婚房的装修、婚礼的开支、夫妻共用的家用电器及贵重物品的购买、用于债务方配偶的疾病治疗、债务人夫妻婚后共同生活的日出支出等。

对于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查核债务是否存在:

(1)对于一方提出债务逐一核对,据实认定债务是否存在;

(2)要求主张债务的一方举证,某项债务是否存在,不是单凭口说而是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这些证据包括借款证明、债权人的证词、借款用于何处的证明等;

(3)认真查核所有的证据,看看这些证据相互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和漏洞;

(4)根据债权人所提供的证据,提出能反驳其主张的相关证据,如家庭收入与开支,购买房屋等家庭贵重物品的时间与债务时间矛盾,说明没有负债的可能和必要,以证明债务是虚假的,或者提供证据说明该债务是其个人债务,不属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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