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在我国是否合法?事实婚姻的形成是需要什么条件?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13:03 13584

所谓的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是一种婚姻关系存在的方式,广义指男女双方在主观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观上具有未经结婚登记机关登记,未领取结婚证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事实。狭义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尽管我国《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这并不代表法律将彻底不承认事实婚姻,构成事实婚姻的,也可能回城里重婚罪。

在一起生活几年了为事实婚姻?如果一方离开那另一方有权获得对方子女一样的继承权吗?如果财产是他们在一起之前的,但没有公证的,也能享有和子女一样的继承吗?

事实婚姻,通俗点的说法就是,除了没有登记这一要件,具有其他婚姻实质要件的男女关系。它跟同居最明显的区别就是男女双方在外界表现出的是一种夫妻关系

即是以夫妻关系被邻居亲友所接受(如果是秘密生活或则以情人关系被外界所认识的就仅是同居关系)

这是94年以前婚姻法对94年以前发生的事实婚姻的认定,94年以后事实婚姻已经不存在了

对于配偶继承权,没有登记结婚的一方只有在同居期间能主张对另一方个人财产的配偶继承权,但是有个前提是另一方没有子女,如果同居关系已经解除。那么就不能享有对另一方的配偶继承权,但是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有较大的付出和照顾,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酌情分得遗产。

我国对事实婚姻并不是通过同居年限界定的,他的构成首先是男女有婚姻的意思并且有共同生活的实质,表现为社会上一般亦承认其为夫妻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只是缺少登记这一形式要件。在我国司法解释明文规定,不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在新婚新法中对事实婚姻的态度好象有点缓和,第八条规定未办理登记的应补办。由此看来目前实务中如对于事实婚姻起诉的,法院还是得按照非法同居的关系处理。所以如果同居期间真的发生了纠纷,还是先补办登记比较好,因为补办结婚登记是有溯及力的,婚姻的效力是从双方均符合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94年以后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只能算是非法同居。同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构成事实婚姻的截止时间是1994年2月1日,这是指双方均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截止日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也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中可能还不完全符合婚姻关系的实质要求,但只要在1994年2月1日这一天之前具备了结婚实质要件的,都可以被认定为事实婚姻。

在中国的悠久传统中,结婚程序一直适用仪式婚主义。即使到了现代社会,男女两性的结合,依然十分重视结婚仪式的象征意义。以现行的法定登记婚主义为基础,同时对具备一定条件的事实婚姻予以承认,而不应完全否认事实婚姻的民事效力。但是对于“条件”,我们有必要进行重新梳理,根据我国的历史民俗性、民族文化多样性、现实情况复杂性等状况,制定出更加公平、更加合理、更加尊重历史和现实,更加符合人性的认定标准,为事实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公平的、适当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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