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何意义?如何申请办理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10:21 23771

我在2008年与我的前妻结婚,2013年与前妻离婚,期间居住在单位分给我的福利房内。在结婚前的1999年间,我将这间上述我与前妻居住的房子即我自住的单位福利房付款购买为我的私房,但直到我与前妻结婚后的2008年,该房子的房产证才办到我手中,写的我一人名字。 2013年我与前妻离婚时所签的离婚协议中并未对这间房产作特别约定,只是笼统的写上了“财产分割完毕”。请问这套房子可以算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为我一人所有吗? 另,我想就这一房产作公证,用公证遗嘱的方式将这间房产留给我的两个女儿,但公证处只认我的房产证取得时间,说我的房产证是在婚姻存在期间取得的,应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不能做公证,请问我要出具什么证明或要通过什么程序证明此房产为我个人财产能够做公证呢?

这属于个人财产,收集你所说的证据,保存为宜。保障房产个人所有的性质。没有必要公证。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没有公证有效吗?

那要看看当时双方签订此协议的情形及目的,一般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该协议对双方是有约束力的。

当事人应当向哪个机构申请办理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财产约定协议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管辖。夫妻双方或准备结婚登记的未婚男女应当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且双方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资料。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什么意义?

第一,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解决婚姻纠纷、财产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为了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缠,减少举证的麻烦,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一种理性的选择方式。

第二,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财产关系。

第三,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保护再婚者的合法权益,为再婚扫除障碍,有利于社会稳定。再婚者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家庭的财产问题,担心自己积攒了大半辈子的财产被对方所侵占。另外,夫妻一方担心另一方去世后的财产继承问题,也为了保障各自子女的合法权益。解决这类矛盾的最好办法就是夫妻对财产约定并办理公证,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就如为自己的婚姻买一份家庭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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