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也有过错方?对于“过错”怎么理解才对?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10:16 5207

在日常生活实践中该如何理解和认定离婚纠纷中的“过错”呢?导读:在实践中该如何理解和认定离婚纠纷中的“过错”呢?富答法律咨询君对此分析如下:一般认为离婚纠纷中的“过错”,是指夫妻一方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对配偶一方实施侵权行为,导致配偶一方受到不同程度损害的行为。过错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如婚外情、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不良习惯。

一、“过错”的法律依据

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对离婚纠纷中的“过错”进行明确规定,但可以参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准予离婚的条件及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的情形来认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一起家庭成员的;5、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二、常见的过错情形及证据

常见的过错情形及应当举证的证据主要有:

1、家庭暴力,需要提供接报警记录、验伤单、伤残鉴定书等。若配偶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而另一方及时报警验伤,一般可以证明加害一方存在过错,但也要看过错的程度。

2、有赌博、吸毒等恶习的,需提供因吸毒、赌博、违法行为而被采取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措施等。配偶一方因违法犯罪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等,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通知书、刑事判决书等、可以证明配偶一方存在过错。

3、重婚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需要能够证明一方有婚外情的证据。若能够取得过错方的婚外性行为的照片、录像、与非婚生子亲自关系的鉴定书等,一般可以证实存在过错。

4、其他相关的证据。

另外一些间接证据,在离婚纠纷中也能起一定的作用,如婚外情中的夫妻一方与第三者的微信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等,照片、证人证言可以结合来证明一方做出了有损夫妻感情的事。

三、“过错”判定的相关案例

案例1:(2013)静民一(民)初字第9号判决中,婚后由于被告经常至澳门豪赌,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并未经原告同意,擅自以夫妻共同财产作抵押向银行贷款,且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尤在夫妻发生纠纷时,数次殴打原告,法院认定被告具有婚姻过错。在财产分割方面,由于被告的过错导致离婚,因此原告主张分得70%共同财产份额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且被告还应加付原告200万元。

案例2:(2010)浦民一(民)初字第9567号判决中,就原被告是否有过错的认定,因原告未对被告过错提供证据且被告不予认可,故被告有过错的主张难以认定。而对于原告与他人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在其所作的询问笔录中对同居进行了自认,因此过错成立。至于无过错方损害请求损害赔偿方面,法院予以支持,但主张数额过高,损失由法院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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