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儿子落户香港假结婚,法院判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09:04 28196

导读:2017年7月11日,女子为让儿子落户香港,与前夫的姐夫假结婚9年的新闻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一时间大家对“假结婚”的讨论热度也逐渐提升,“假结婚”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判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女子为让儿子落户香港假结婚

据新华日报报道,广东女子黄某为了能让儿子顺利落户香港,竟与自己前夫的姐夫钟某假结婚来达到其儿子落户香港的目的。钟某与黄某前夫的姐姐李某本是夫妻,二人家住在香港新界。钟某为了帮助妻子弟媳黄某的儿子获得香港的户口,于是便与自己的妻子李某办理了离婚手续,2008年8月6日,钟某与黄某在广东某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2017年4月,钟某因无法继续背负长达九年有名无实的假结婚,于是向法院提出与黄某离婚的诉求。在本案庭审中,钟某的前妻李某亦出庭,证实其与钟某育有两名婚生女,双方虽然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仍然以夫妻名义在香港共同生活,并且恩爱有加。而黄某与钟某假结婚之后,这对“假夫妻”从未共同生活,也没有互相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夫妻存续期间亦无共同财产。报社记者获悉,这起假结婚闹剧最终被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假结婚法院判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本案中,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为了能使自己的小孩落户到香港便与钟某办理结婚登记,其结婚的目的不纯,应当予以谴责。钟某与黄某婚后未共同生活,亦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二人没有良好的婚姻基础,夫妻感情破裂。现在钟某诉请离婚符合诉讼请求应予准许,遂依法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同时,“假结婚”这种现象反映出我国部分公民缺乏诚信,妄想通过错误的方式谋取利益。目前我国对于“假结婚”这种行为的处罚和制止暂无明确规定,还存在法律漏洞,但是在具体的假结婚离婚诉讼中,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仍然能够找出相应的依据。

综上,因“假结婚”而形成夫妻关系之后,如果想通过诉讼手段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存在相应的法律依据的。具体的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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