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三十年房产证只登记了男方名字,现在丈夫去世留下遗嘱该房屋为男方子女继承,该遗嘱合法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08:50 47752

再婚三十年,十年前购买了涉案房产。据此判断,涉案遗嘱部分无效。

1,涉案房产虽为公房,但已依政策购买并获得产权登记。鉴于该房产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因此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购买公房有身份限制,这种限制是取得时资格问题,对取得后的房产属性的认定没有效力。

2,遗嘱人可以通过遗嘱处分自己的房产,但不能处分他人的房产。涉案遗嘱处分了共有的房产,因此应当认定部分无效。

3,女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涉案房产,如果对方拿出遗嘱,则请求确认遗嘱的效力。在分割时,要求折价归并,房产由女方取得,女方另外补偿对方相应价款。之后将房产变更至女方名下。

网友表示:

这男人也是没谁了,一起过了三十年他死了,就不管老伴以后的生活了。这男的太自私,以前我认识一个同一单位的人,他老婆去世了,他两年前买的房,按揭的,跟我见面就跟我说,嫁给他,他如果走我前面,房子让我住,房子给他儿子,我没同意,我要跟一起还房贷的,还个二十年,我啥都没有,有多远滚多远,他还说我聪明反被聪明误。这样的事多了,二婚男人太不是东西。利用女人伺候照顾自己几十年,他死了财产全都留给自己子女,不要脸到家了。 有个朋友二婚过了二十年,也是双方各有儿女,最近用拆迁款买了一套60多平的房子(其余的拆迁款都分给亲生儿女了),老头竟然说死后要留给自己的亲生儿女,没有老婆的份,过了二十年还是心里一点没有把你当一家人看,这得多让人寒心。好像大家说的没有了解到事情的全部。这套房产显然是夫妻二人结婚前属于男方的。男方在二婚前由与前妻共同付过房款,注意不是租金。只不过当时产权不彻底。二婚后更彻底了。这个事实与从头买房盖房是有区别的。法院应该了解这套房产改革经过,才能下结论。过来人都知道中国公房改革是循序逐步进行的,凭一个标题不能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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