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可以要求一方增加抚养费吗?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呢?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7:01:03 8843

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存在对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协议或判决,也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确定之后,未来物价上涨或者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经济条件明显改善,孩子是否可以要求继续增加抚养费呢?

网友咨询:离婚后一方以物价上涨为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法院是否会支持?肩承铁律律师解答:离婚后一方以物价上涨为理由,要求增加抚养费,司法实践中,法院判断的标准主要有三个: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具有给付能力。只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法院才会支持增加给付抚养费。肩承铁律律师补充:法律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父母对子女承担法定抚养义务,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应当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来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在父母一方有能力支付时,如果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或者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肩承铁律律师总结: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由此可见,由于物价上涨,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生活费。但是增加数额不能狮子大开口,必须是合理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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