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59:42 34302
1.在自书、代书遗嘱中应当注意不要忘了由遗嘱人签名。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且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订立的,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能够用其他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如果不注意以上问题,就可能导致遗嘱无效或者部分无效。另外,根据《意见》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网友认为:

另外第一个问题方面,如果避免被外公外婆继承的话,是不是可以让母亲写遗嘱,名下产权由她子女继承?实在不想让不赡养又想占便宜的亲属得势!

巧了,这两天正好在帮人修改遗嘱。有个问题我想请教,如果遗嘱说明,房屋产权归A,B有共同使用权。这个使用是不是一般仅局限理解为居住?如果B想利用房产进行经营,例如开办门诊等,是不是比较难得到支持?

夫妻共立的遗嘱中,如何有效防止后去世一方变更遗嘱呢?我个人认为,后去世一方对自己份额内财产的处置是随时可以变更的,似乎没有太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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