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约与订婚的法律效力分别是什么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51:30 15833

订婚其实在很多地方都是很流行的,因为这样就可以在男女双方之间形成相对与公认的夫妻关系,但是在司法实务中就会有很多的人因为订婚这一事宜而产生法律纠纷。其实在法律上是基金不支持也不鼓励订婚这一说法的,法律只承认登记结婚的效力。北京市凯亚律师事务所李宝军律师解析。

婚约与订婚的法律效力:

婚约又称订婚或定婚,是男女双方当事人以结婚为目的而事先达成的协议。我国1950年《婚姻法》和1980《婚姻法》中,均没有关于婚约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订立婚约,只要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就能够订立。如双方同意解除婚约,即可协议终止婚约关系,一般无需经法律程序处理;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约,也可以单方解除,只要向对方作出明确表示,无需征得对方的同意,也无需法律的确认。因解除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因此,我国现行法律对婚约的态度是既不提倡,也不禁止。订婚不是结婚的必经程序,男女双方确立夫妻关系,完全以他们在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及结婚证书为依据。订立婚约不必经过婚姻主管部门的批准。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婚约由当事人自愿决定是否履行。因此,婚约不是法律调整的对象,而是道德调整的对象,订立婚约后对男女双方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什么是婚约?

婚约是指男女双方以将来缔结婚姻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订立婚约的行为,称为订婚。

现阶段,对婚约的处理原则如下:

(一)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和手续

法律不提倡订婚但是也不禁止订婚,是否订婚由当事人自愿决定。但是,任何人不得强迫当事人订婚。

(二)婚约没有法律效力

只有双方完全自愿才能履行;双方同意解除婚约的,可以自行解除;一方要求解除婚约,并不必须征得对方同意。

(三)因为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诉到法院一般会受理

法院的考虑是解决财产问题,而不是特别指向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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