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中借款的处理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7:58 32350

夫妻之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内借款行为既是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又是民事主体之间的借贷行为。因此,在离婚时,由此产生纠纷应当适用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民事法律规定,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按双方之间的借款协议约定进行处理。

在征求意见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六条对于法律后果的表述是“离婚时借款的一方可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的一半”。但在综合各方意见,对本条进行修改完善时,我们考虑到,在实际生活中夫妻之间借款协议的约定可能千差万别,比如同样是借30万,有的约定还40万,有的却约定还10万。因此,规定按照实际借款数额作为基数来计算还款额并不十分合适,对此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所以我们对此进行了修改。

此外,考虑到婚姻家庭案件的特殊性,夫妻之间借款可能仅有口头约定,并未有书面协议,对于如何还款、何时还款、偿还金额等可能均无具体约定,在离婚诉讼中,双方可以对此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出借方要求借款方偿还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案件情况,判令借款方按照协议给予另一方实际借款数额一半的补偿。这样的处理也是对夫妻双方借款协议订立时真实意思表示的尊重。至于归还的金额是“借款数额的一半”,是基于借款的来源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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