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挺好》并非都挺好,其中涉法问题挺好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6:33 16695

电视剧“都挺好”已经完结了一阵子了。“作妖之王”苏大强、“霸王妈”苏母、“失望哥”苏明哲、“家暴男”苏明成、“西装精”苏明玉,一家人的“日常打闹生活”,赚足了网友的怒气与泪水。由于剧情触动了大众的神经,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这部电视剧火得可谓是“一塌糊涂”。

但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黄学先律师今天并不是要和大家讨论“有一种爱,是我忘记了全世界,但仍然记得你”,而是这部剧里那些涉法的问题。

姚晨饰演的小妹苏明玉因为母亲的偏心,从18岁起就自食其力。

并和父母达成协议:断绝了父母子女关系,日后可以不管他们的赡养问题。

那么问题就来了:子女自愿与父母断绝血亲关系之后的赡养和财产继承与已断绝关系的子女还有法律上的联系吗?

一、已断绝亲子关系是否还能继承财产?

首先,父母和子女的身份关系是基于血缘而形成的,这种关系因出生而产生。按照法理,因血缘而产生的身份关系是不能解除的,这是由生理学基础及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因此亲子之间的血缘关系并不能因为一则声明而解除,这种声明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其次,根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时,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

最后,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只有在以下四种情下才导致丧失继承权:

一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是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是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是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自愿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不予认定,因此继承法还是对已断绝子女是有约束力的,还是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的。

二、 已断绝亲子是否还要承担赡养义务?

权利可以放弃,义务不能免除。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

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

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签订了类似协议,该尽的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还是要尽的。

三、断绝亲子关系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亲子之间如果签下断绝关系协议书后,没有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宪法》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在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可以断绝父女关系一说,子女年未满18周岁,父母是法定监护人,父母年老时子女是法定赡养人,均是法定义务人,法律不准许一方断绝关系!

年满18周岁后是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一切民事行为与家庭成员无关联,法律也没有规定,也无需断绝关系。因此,欲通过法律程序断绝亲子关系是走不通的。

黄学先律师总结: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亲子之间签订的解除亲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即使签订了类似协议,该尽的抚养义务或赡养义务还是要尽的。

黄学先律师,2000年起从事法律工作,专注《合同法》领域18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调解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现系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深圳市法律援助律师。曾在数家上市公司担任法务/风控部门负责人,现被多家大中型企业聘为常年法务顾问,法学功底深厚,且18年的专业积累与沉淀,数百委托之圆满解决经验!专注于合同争议/纠纷、经济纠纷类案件的办理与研究。涉及财产保全、违约金/赔偿金主张、质量鉴定、谈判调解、担保追偿、出资查明、反诉、拍卖、管辖权等法律问题,专业、高效的解决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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