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离家出走联系不上的,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5:48 44808

如果夫妻中一方下落不明的,在下落不明满两年之后其利害关系人可以是配偶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其宣告失踪,法院对其宣告失踪之后如果配偶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

网友咨询:

我父亲现在的妻子前不久带着户口本离家出走了,到现在都没有音讯。我父亲想和她办理离婚手续,可户口本不在手里,请问这个该怎么办理呢?户口本可以挂失然后补办么?离婚这部分需要什么样的手续呢?

贵州舸林律师事务所郭瑞承律师解答:

1、到法院起诉离婚

2、向法院申请失踪。

3、期满法院会缺席判决离婚。

郭瑞承律师普法:

一方失踪离婚起诉的法律规定

宣告失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宣告失踪不是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因此,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下称意见2)第151条也相应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对于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起诉到法院,不论下落不明人出走时间的长短,法院均应受理,按照普通程序进行审理,法律文书用公告方式送达。对下落不明的人提起涉及人身关系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如果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夫妻另一方起诉之前,最好尽可能多的收集一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这样有利于法院认定夫妻之间确实已经没有感情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一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

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从业多年,经验丰富,欢迎大家咨询!我将以最快的时间,最专业的回答帮您解决问题!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