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离婚的,调解书签字后生效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4:55 46420

夫妻闹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经过法院主持调解下,两人达成离婚协议,双方都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但是在法院制作调解书过程中,男女双方发生争执,双方矛盾不可调和。在法院送达的调解书时候,一方拒绝签收调解书,那么案件会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双方已经在法院签了离婚调解协议,协议上也写了自签字后生效。注意,是离婚案子。那么法院还需要制作调解书吗?需要调解书签收后生效吗?是双方已经离婚了,还是要双方都签收调解书后才算离婚?如果一方拒签呢?是不影响结案,还是无法离婚,需要判决?

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容浩律师解答:

民诉法有明确规定,离婚调解和好的无需制作调解书,非和好的其他离婚案件还是要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双方签收起生效,也是明确规定的。一方拒签,法院应根据审理结果进行判决。

容浩律师解析:

一,调解书在调解协议的基础上生成,由当事人签字才能生效。

民事诉讼法(2012)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解释(2015)

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

二,如果不签收调解书,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第一百五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情形,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容浩律师,广东信广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从业超过18年,对民事、经济、刑事案件及公司法律事务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多年来也一直担任众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司及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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