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孩子抚养权和房屋应如何分割?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2:47 32996

当婚姻走到尽头,双方感情的破裂已经无法挽回,此时,唯有财产是有办法有效分割或挽回的。双方不免会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一些矛盾,我国《婚烟法》对于财产作出了相关的规定。

网友咨询:

我养有一个女儿,结婚3年半,孩子2岁半,怀孕到出生都是同我的父母一起居住,孩子一岁时交有我的母亲看管,丈夫长年在外地打工,一年最多回家一次,这一年多感情不和,也没怎么联系,我多次联系他,打电话,发信息,发QQ,他都不给予回复,他母亲患有癌症,已医治,我想得到抚养孩子的权利,夫妻共有一套房子,我可以分多少?

上海潘登律师事务所叶颢律师解答:

房子是夫妻共有的话你自然能分到一半;小孩已经2周岁以上,你的抚养条件更有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那小孩的抚养权自然属于你;你老公出抚养费,那可以用他应该分得的房子的一半来折抵抚养费;

由于在离婚的时候本着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在分割房子的时候就优先考虑女方和孩子的利益,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房子在折抵你老公应该出的抚养费之后就完整地属于你了。

叶颢律师解析: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叶颢律师,法律硕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德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的处理。执业多年,以高效、细致、专业的法律服务获得诸多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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