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不愿生孩子,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理由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2:27 7681

尽管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丁克,但是在儒家文化大背景下,生育子女仍然是绝大多数人的选择。反过来,这说明丁克家庭的“市场”还是比较小的,在这种大背景下,即使婚前决定将来不生育子女,但是也很可能因环境的影响而改变当初的决定。从法律上说,随时改变自己的生育意愿也是生育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予以保护。

网友咨询:

妻子不愿生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辽宁大庚律师事务所马强律师解答:

可以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马强律师解析:

妻子不想生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所以起诉离婚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如果妻子不生孩子,当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4、所以妻子不愿生孩子,丈夫当然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不一定支持,需要证明夫妻之间确实因妻子不愿生孩子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辽宁大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业务领域:刑事会见、辩护;民事(劳动工伤,合同,婚姻继承,损害赔偿);商事(实用新型,特许加盟);法律顾问。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法律系,本科,学士学位,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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