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2:25 19060

对于一段婚姻结束以后最重要的,除了财产的分割,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双方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以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了。

网友咨询:

离婚时达成的子女抚养费有期限规定吗?

上海市泾锐律师事务所徐范霁律师解答: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徐范霁律师解析:

离婚后抚养费计算、给付期限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

法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具有法律、英语等多学科的专业背景,并拥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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