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候,所带证件不全怎么办?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2:07 32196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思想开放,只要家庭闹出矛盾就常常导致离婚离婚率越来越高。有时候在办理离婚时,会出现证不齐全的问题。

网友咨询:

起诉离婚怎么办理?需要带上什么证件?是去法院办理起诉么?如果我没有任何证件,能否起诉离婚?

河北安唐律师事务所李筱春律师解答:

起诉离婚证件不全可以到所在派出所说明情况,由派出所出具书面证明进行办理。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起诉书。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李筱春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办案经验丰富,风格严谨、耐心,待人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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