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人能否变更遗嘱,如何订立代书遗嘱?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1:56 43105

生活中很多人立遗嘱时都是自己写,但也有遗嘱人不识字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在本人不识字、或无能力书写、或不愿亲自书写的情况下,可以由他人代写遗嘱。那么,如何订立代书遗嘱?订立遗嘱后,情况发生了改变,遗嘱人能否变更遗嘱

网友咨询:如何订立代书遗嘱

贵州驰辰源律师事务所付媛律师解答:

遗嘱是可以变更的,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继承法》第17条第3款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这是对代书遗嘱的概括规定,其订立的具体程序如下:

1、遗嘱人欲立遗嘱时,首先应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并请其中一人做代书人。

2、由立遗嘱人口述,代书人作记录。

3、代书完毕,代书人必须向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宣读记录即遗嘱全文,或者传阅;并经遗嘱人审阅全文后,至遗嘱人完全同意和认可为止。之后,代书人应注明订立遗嘱的年、月、日和地点,并记明代书人姓名。

4、最后,由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遗嘱人不会写字,应以按手印代替,由代书人在其手印前写明遗嘱人的姓名。 代书遗嘱必须具备两个以上见证人,年月日及代书人、遗嘱人、其他见证人的签名等要件,缺一不可。

付媛律师解析:

公证遗嘱变更或撤销是有条件的:

一、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设立遗嘱后丧失遗嘱能力的,于丧失遗嘱能力后恢复遗嘱能力前对遗嘱的变更、撤销不发生变更、撤销的效力,原来的遗嘱仍有效。

二、遗嘱的变更、撤销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伪造的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为遗嘱人的意思表示,当然不能发生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效力。遗嘱人因受胁迫、受欺诈而变更、撤销遗嘱的,不发生遗嘱变更、撤销的法律后果,原遗嘱仍有效,利害关系人可以主张撤销遗嘱人的遗嘱变更和撤销的意思表示。

三、遗嘱的变更、撤销须由遗嘱人亲自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

遗嘱的变更、撤销同样不适用代理,只能由遗嘱人亲自为之。

此外,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留份。经变更、撤销的遗嘱是否保留了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应当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生效时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由此可知,最早立的公证遗嘱可以被后立的公证遗嘱撤销或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法学硕士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和敏锐的法律思维。处理法律事务能力强,秉承法律人应有的法律素养,勤勉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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