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怀孕男方争抚养权可以么,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1:55 27685

在现实生活中未婚男女同居是经常出现的,未婚男女同居的,就有可能出现未婚生子的情况,而未婚生子的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样的权利,那么未婚怀孕男方争抚养权可以吗?

网友咨询:未婚先孕孩子出生后男方可以争取抚养权吗?

浙江浙瓯律师事务所李素丽律师解答:

未婚先孕孩子出生后男方可以争取抚养权。未婚先孕后,父亲或母亲都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判决,结果如何要看双方的证据、主张和操作方式。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该支付抚养费。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李素丽律师解析:

确定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1、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夫妻双方离婚而导致家庭的破碎,受伤害最大的,莫过于子女。

离婚时子女抚养问题的关键,在于怎样保护子女的健康成长权,在处理这一问题上,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

2、哺乳期内子女归女方的原则一般而言,在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应随女方生活十周岁以上,听取子女意见原则十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对自己的行为及社会生活具有了一定的判断能力。因此,确定十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时婚姻法确立了应当听取子女意见原则。

法院在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时候,自然是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哪一方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那相比之下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2、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抚养权从法律上来讲这其实是一种义务,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而非婚生子女的权利是要得到保护的。同时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

浙江瓯信律师事务所主任,温州律协文宣委、刑委会委员,温州妇联、鹿城妇联、瓯海妇联志愿维权律师,瓯海区人事劳动仲裁委兼职仲裁员,曾任瓯海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政风行风监督员,获“温州市青年律师之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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