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吗?怎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1:52 25714

探视权是一种与人身关系有关的权利,对于一般的权利而言,若对方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法院相关部门会采取适当的措施,要求对方强制履行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怎样强制执行探视子女

网友咨询: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吗?

河南三融律师事务所曾梦卿律师解答:

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最高院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对于拒不配合权力人行使探望权的监护人,法院只能要求监护人予以配合,比如送到指定地点由另一方探望。

《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该规定,对探望权赋予了提起强制执行的效力,同时也规定了有关探望权的判决和裁定是执行根据。

曾梦卿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的对象只能是拒不履行协助责任的有关个人和单位,而不是子女。因为探望权纠纷案件涉及人身问题,如果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

《婚姻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了确定探望的时间、方式的两种途径:“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根据上面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规定了父母协议和法院判决两种方式,并且确定了“协议优先” 的原则。按照协议优先的原则,父母应该先通过协商确定探望的时间和方式。在协议时双方应该本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基本原则,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探望时间和方式。父母是探望权的利害关系人,直接抚养方是子女的监护人,由父母协议,可以有效平衡父母和子女三方面的权益,妥当地安排探望的时间和方式,父母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协议也容易得到执行。因此相对于法院判决具有优先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5条也规定:“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权利的行使必须有一定的限度,超过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探视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也应遵循这个规律,本着互利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登记离婚或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双方未就探视权提出请求,而在离婚后发生探视权纠纷的,可以“探视权纠纷”为由,单独提起诉讼。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曾梦卿,律师、经济师,法律硕士,EMBA,三融律师事务所主任。根据事情逻辑及人性特点,运用法律及自然法则,厘清问题,抓住本质,系统思考问题,提出更加契合高效的解决方案。国因法律而昌,法律因人而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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