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双方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可以撤销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40:04 36640

离婚双方当事人而言就关于财产分割这个问题并不陌生,一般都是在领离婚证之前协商好离婚财产分割问题,但是有时候会发生达成一致后一般会签订分割协议又想撤销。那么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网友咨询:

夫妻财产分割的协议可以撤销吗

钱飞律师解答:

可以。按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公证的协议可以撤销,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钱飞律师补充: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可以撤销情况:

1、《婚姻法解释(二)》第9条对当事人协议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撤销或变更理由规定为:“欺诈、胁迫等”,说明并不仅限于欺诈和胁迫。

2、一年内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法院应当受理,诉权没问题,胜诉权在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是否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双方离婚后,没有证据证明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对一方要求撤销对子女赠与的请求,应不予支持。

4、主张撤销、变更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一方利用他方生产、行为能力受限而监护人监护不力等情况下,迫使他方签订明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协议,才可认定为乘人之危。

5、婚姻关系与纯市场交易关系不同,处理离婚财产协议不能完全比照合同法,对于一方当事人以财产分割协议显失公平为由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只要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原则上原则上不予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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