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具体有哪些情况?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34:27 10084

社会生活中重组家庭不在少数,那些有带着子女重组家庭的,在法律上便产生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并也可能因此具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那么,怎么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具体有哪些情况

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协议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可以因协议而解除。

诉讼解除。当事人要求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解除。

有下列情形:

1.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的。

2.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后,如果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的,继父母子女的关系解除,该子女由其生父母抚养。

3.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的生母或生父死亡或离婚后。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

4.有长期共同生活或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7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生父母死亡时,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不能自行解除。

继父母不得因未成年继子女的生父母死亡而停止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如继子女的生父母有一个还健在,要求将子女领回抚养的,要经继父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如未成年继子女被生父母生存一方领回抚养,则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如果在生父母死亡时,继子女已经由继父母抚养成人,无论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解除,继子女都应对继父母尽赡养扶助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的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如果继父母愿意继续抚养该继子女,生父母又同意的,可以允许。

继子女已被继父母抚养成人,已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而离婚自然解除。继子女对曾经长期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其晚年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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