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放弃遗产继承,逃避赡养父母的义务如何处理?
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那么,子女放弃遗产继承,逃避赡养父母的义务如何处理?
父亲已去世,为了赡养母亲,子女们达成协议:由长子承担赡养母亲的全部义务并继承父母全部财产,其他子女放弃继承权并且不再承担任何赡养义务,这样的约定合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属于法定的责任,赡养人不能通过放弃遗产继承而逃避赡养父母的责任,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种义务是以父母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存在为前提的,只要父母子女关系存在,子女有负担能力,子女就应无条件的履行赡养义务,而不能通过签订协议予以免除。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扶助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
有经济负担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分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赡养时,都应依法尽力履行这一义务直至父母死亡。
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对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
这种赡养是有条件的,即须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负担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
上述规定是保护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措施。
- 公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怎样分...2023-02-23
- 夫妻投靠落户北京条件2023-02-23
- 全职太太被离婚男方称其没贡献...2023-02-23
- 婚前存款公证流程是怎么样的?2023-02-23
- 结婚后迁户口还是结婚前迁户口...2023-02-23
- 女儿户口迁到城市还有继承权吗...2023-02-22
- 未婚生子后孩子上户口是否可以...2023-02-23
- 小伙养儿多年发现孩子非亲生,...2023-02-23
- 欲通过诉讼离婚需走的法律流程...2023-02-23
- 小夫妻被父母逼生二胎法院这样...2023-02-23
- 彩礼给多少能结婚有规定吗2023-02-23
- 工资算不算共同财产2023-02-23
-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难点是什么...2023-02-23
- 老人再婚后去世,财产应该如何...2023-02-23
- 离婚时一方有遗产尚未继承,另...202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