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结婚证,不再继续生活,三岁孩子归谁?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4:30 25668

我国婚姻法保护男女双方合法有效的婚姻,即需要双方当事人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但是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后,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如何分配,往往成为了争议所在。没领结婚证,不再继续生活,三岁孩子归谁?

和老公没领结婚证,有个三岁的孩子如果不继续一起生活了,孩子归谁和财产问题。

男女双方未领结婚证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的,不属于婚姻关系,针对抚养权和财产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是可以单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

1、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

能够证明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为一方所有;双方均无充分证据证明是个人财产的,为双方共有。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权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争议依照婚生子女的规定办理,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

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未办理结婚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满足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条件的,建议办理结婚登记,婚姻关系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

1、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取得的劳动报酬、财产收益、因继承或者受赠取得的财产(但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2、损害赔偿请求权。

当事人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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