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如何订立?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4:28 48027

口头遗嘱也是遗嘱方式中的一种,常有的还有自书遗嘱和录音遗嘱。那么,是不是遗嘱人以口头形式订立的遗嘱就是口头遗嘱了呢,应当如何订立口头遗嘱,才是合法有效的遗嘱呢?

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哪些内容?

合法有效的遗嘱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

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

5、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订立口头遗嘱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法律规定的口头遗嘱只能是在危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以危急情况为其适用要件,不是任何场合都可以使用的立遗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

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

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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