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是否具有赡养?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4:01 8731

配偶去世后,年迈的公婆无人赡养,在道义上可能儿媳仍然会代理丈夫对公婆尽赡养义务,但是这是道德层面上的自愿帮助,那么在法律上,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是否具有赡养义务

丈夫去世了,我继承了他的大部分遗产,现在是不是要赡养公婆?

丧偶的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法律不强制丧偶的儿媳必须赡养公婆,但是法律鼓励丧偶的儿媳或者女婿赡养配偶的父母。

1、丧偶的儿媳、女婿对配偶的父母不具有法定赡养义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2、丧偶的儿媳、女婿对配偶的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的,应予鼓励。

丧偶的儿媳、女婿对配偶的父母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继承配偶父母的财产,并且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制度,是规定死者生前的财产如何转移给他人的法律制度。我国的财产继承制度,建立在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废除了传统的宗族继承、立嗣随宗的制度,对于巩固社会主义家庭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的财产继承有五项基本原则,即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权利义务相一致和互谅互让,和睦团结。

关于法定继承,要掌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在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是:(1) 《婚姻法》实施前(1950年)遗留的多妻问题。(2)继子女继承权形成的条件。(3)丧偶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的确定。(4)继承人支外的人遗产适当分得权。这中间要注意法定继承人有能力赡养,被继承人由他人扶养照料的遗产处理问题。此外,还要重点掌握代位继承人转继承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遗产分配的原则也是法定继承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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