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3:38 43288

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知识产权进入家庭,作为无形资产在家庭财产形态上所占位置也越来越重要,有关知识产权的争议也越来越多。婚姻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仅是“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该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等,很多权利如著作权的署名权、修改权具有较强的人身依附关系,不能直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未取得实际收益的知识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既是一种财产权,也是一种人身权,具有很强的人身性、专属性。婚后夫妻一方取得的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归一方专有。但由其取得的经济利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未能取得实际收益的知识产权,只能归该知识产权的发明者单独享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离婚时,该知识产权虽未直接实现其“收益”,但是已经可以明确取得收益的,应当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民法的原则和规定,知识产权中的经济利益应当包括财产期待权。理由是:

1、婚姻法是将财产权的取得作为确定财产所有权归属的依据,这其中取得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没有约定,夫妻一方或双方已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均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当然包括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所取得知识产权的现实与期待的经济利益,否则将与婚姻法的精神相抵触。

2、基于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夫妻一方婚内所得知识产权是该方个人享有的专有权,只有由知识产权所生的经济利益才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在该知识产权所生经济利益中又排队期待利益,就意味着缩小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悖民法的公平原则。

3、一些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已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某些财产期待权或预期利益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夫妻进行分割并给予了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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