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起飞律师:协议免除子女的赡养义务,是否有效?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3:23 20600

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老年人的子女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关于赡养义务,双方能否协议免除?

父母和子女签订赡养协议,约定子女不用再履行赡养义务,这种约定是否有效?

协议约定免除赡养义务的,因违反法律对子女赡养义务的强制性规定,且免除赡养父母的约定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应属无效。赡养义务被确定为一种法定义务,是赡养义务人必须承担的义务,义务人无权随意处分自己所应负的义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护法》

第十九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父母子女可以签订赡养协议,但是协议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赡养义务作为法定义务,不能由义务人约定免除,因此约定免除的,协议无效。

即使双方感情破裂,签订断绝父子关系等的协议的,仍然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具有人身专属性,不以对方的付出为前提,而是基于双方特殊的身份关系。赡养父母是子女强制性的法定义务,不得附加任何条件,不得任意放弃,非因法定事由不能随意免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无法断绝的,除收养关系外不能解除。

断绝父母子女关系、人为排除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协议有违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无效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被告据以抗辩的免除赡养的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违背了社会公德以及伦理道德,损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效协议,因此作为子女的被告,仍然具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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