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娟律师:继承人放弃继承导致不能履行义务,义务范围如何确定?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3:22 14760

继承人的继承权具有身份属性,一般允许继承人放弃继承,但是在特殊情况下,继承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司法解释仅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导致“法定义务”不能履行,但是未明确“法定义务”的范围,那么义务范围应当如何确定呢?

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导致法定义务不能履行的,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这里的法定义务,应当如何界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作为一项权利,一般允许放弃,如果放弃继承,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也即是说,继承虽是权利,但放弃继承具有一定限制,主要从被继承人相关债务人的利益考虑而设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一书,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法定义务”的观点如下:

1.有责任有能力尽法定的抚养义务而不尽形成的债务。如被继承人因为生活所需欠下的生活费、医药费等债务,如是继承人未尽法定抚养义务所致,则其不能以放弃继承而免于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2.被继承人为继承人个人事务形成的债务,如为继承人上大学、找工作、结婚、买房子等形成的债务,继承人不能以放弃继承而免于偿还被继承人为此所负债务。

3.支付被继承人的丧葬费的法定义务。支付被继承人的丧葬费是继承人的法定义务,也是公序良俗所要求,继承人不能以放弃继承而拒绝支付丧葬费。除上述情形外,认定放弃继承无效,同时要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态度是否故意。

1.放弃继承权

(1)放弃时间: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遗产分割后表示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

(2)溯及力: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3)放弃方式: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遗产管理人或者其他继承人表示。

(4)诉讼中放弃: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5)放弃行为无效: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6)能否反悔:遗产处理前或者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2.放弃受遗赠权

(1)视为放弃。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转受遗赠。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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