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闹离婚,妻子不同意怎么办,孩子归谁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2:56 30036

网友咨询:

我和妻子已经没感情了,而且现在小孩有4岁了,我想离婚,但妻子不同意,而且我们有三年没在一起生活了,双方都有各自喜欢的对象,小孩是我爸妈一手带大的,我想问下协商离不了婚,我该怎么才能离婚?离婚后小孩的抚养权该归谁?

天津日昇律师事务所丁月琴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关于婚姻家庭编关于离婚的规定,目前我国存在离婚冷静期,为一个月。一个月后若双方仍要离婚的,则同意离婚。你与妻子已经没有感情了,并且三年没有在一起生活了,依据我我民法典,因分居已满两年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离婚,法院应准予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法院根据双方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离婚后,子女有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

丁月琴律师补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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