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照顾母亲的女儿能够要求分割财产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2:48 21450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赵母与赵父系夫妻,婚后二人共育有一子三女,长子赵某武、长女赵某华、二女赵某露和三女赵某文。2019年6月17日,赵父因病去世,立下遗嘱表示属于自己财产 全部赠与孙女赵某豪。北京市海淀区一号院,登记在赵父名下,系与赵母的夫妻共同财产。2017年9月,棚户区改造腾退方案,上述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2019年5月,赵父签订腾退补偿协议和腾退安置协议,相关协商和拆迁补偿、补助款在赵某武处保存。具体安置房情况和补偿补助款数额,赵母、赵某文不掌握具体情况。父亲生前留下多少存款,赵某文也不掌握具体情况。赵母半身不遂卧床多年,并且母亲多次表示,希望与赵某文一起生活。为解决母亲养老问题,赵某文曾经多次要求赵某武将父母的财产说清楚,但赵某武一直置之不理。现在赵母生活在赵某文家里,由赵某文抚养照顾。现赵某文要求分割父母财产,分割父亲遗产。赵某武示拒绝。那么,能够提起诉讼分割财产吗?

赵父去世后留下的存款及房屋属于赵父与赵母之间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属于赵母的。现赵母与女儿赵某文生活在一起 ,出于解决母亲养老问题,要回属于母亲的一份财产,无可厚非。

其次,赵父去世后并未立下遗嘱,其遗产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平均分配。考虑到赵某文在照顾卧床不起的老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赵某武无权处理父母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许乃义,著名离婚大律师,现任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兼家事与财富传承事业部主任,执业多年,经验丰富,代理家事案件1842件,擅长离婚案件中股权分割、房产纠纷、抚养权等尤为专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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