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登记结婚,分手时,孩子归谁抚养?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2:36 32336

男女双方应该正确地对待婚姻、家庭问题,妥善处理家庭矛盾,主动提高法律意识,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维系和睦的家庭生活,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子女的教育成长和维护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陈某某与李某某于2010年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同年10月1日两人按当地农村风俗举行婚礼,开始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2年12月12日生育长子李某甲,2019年8月8日生育次子李某乙。后因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导致感情不睦、经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2020年12月18 日两人起诉离婚,因两人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法院无法受理。于是两人便直接分居,婚姻关系破裂。陈某某能够要求李某某抚养两个孩子,抚养费自理吗?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同居期间所生子女,虽不是基于合法婚姻关系所生,但子女无过错。

双方在同居时虽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但却一直没有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系非法同居关系。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最髙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东莞执业律师,在莞从事法律工作数年。担任过多家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各类民商事经济纠纷的诉讼与仲裁,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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