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的消息可撤销,婚姻也可以吗?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2:22 14668

黄女士与丈夫是经人介绍相识的,由于交往过程中争吵不断,黄女士提出分手,男方不同意并以自杀威胁黄女士与其结婚,在逼迫下黄女士与其登记结婚。黄女士其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黄女士确实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被迫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最终判决同意二人撤销婚姻关系。

婚姻中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行为。《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享有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组织、个人加以干涉。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关系,严重违背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不符合结婚的法定要件,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撤销违背其真实意思的婚姻。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