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暴想要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据?

所属栏目:法律知识/婚姻家庭

2023-02-23 16:22:00 34490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父母对子女或者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施暴也是家庭暴力。

1、受害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各种照片;

2、能够证明施暴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

3、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

4、受害方在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

5、受害者的医院诊治记录或伤害鉴定结果;

6、显示施暴方对受害方实施家庭暴力的各种录像;

7、其他能证明对方家暴的证据。

遭遇家庭暴力时,一定要第一时间打电话报警,并且在报警时把被殴打的时间、地点讲清楚,这样能够更快速的让警察出警,维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会及时出警,到现场做伤情鉴定以及责任认定。一般都是以调解为主,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会按照法律程序对打人者进行行政拘留或者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或精神,使受害者身体上或心理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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